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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墓时放“冲天炮”致森林火灾,男子被判刑并赔偿12万余元+义务植树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王斯

去年清明节期间,曾某某在南宁市武鸣区马头镇祭扫时燃放“冲天炮”造成森林火灾,他因失火罪,被南宁市武鸣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6个月,同时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等12万余元。今年3月10日,在植树节前夕,曾某某在马头镇“4·5”失火案事故现场,设置了两块森林防火标语牌,并与学生代表一同义务植树。

▲法官向曾某某宣读《环境保护令》。法院供图

2022年4月5日,曾某某与家人到武鸣区马头镇扫墓,祭祀期间,曾某某燃放烟花爆竹“冲天炮”时不慎引燃山头上的干草树木,火势迅速蔓延,最终引发大规模山火。经过消防官兵等近500人连续10个多小时的扑救,明火被成功扑灭。这场森林火灾过火有林面积27.67公顷,其中,重点公益林过火面积26.75公顷,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2023年1月10日,南宁市武鸣区法院以失火罪判处曾某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6个月。同时,责令曾某某支付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和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共计12万余元。

▲曾某某在火灾事故现场设置森林防火标语牌。法院供图

3月10日上午,植树节前夕,武鸣区法院法官在马头镇“4·5”失火案事故现场附近,对曾某某现场宣读《环境保护令》,责令其在附近设置不少于两块森林防火标语牌,并至少参与一次保护森林资源的法治宣传活动。

▲法院干警与学生代表现场义务植树。法院供图

在失火事故现场附近,曾某某设置了两块森林防火标语,随后又与现场工作人员及当地学生代表一同参与义务植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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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邱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