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刘冬莲 郭燕群
植物保护与动物防疫、卫生防疫,并称人类三大防疫体系。当前,我国动物防疫、卫生防疫领域法律法规体系较为完善,而植物保护体系有“规”无“法”,防控责任难以落实,措施保障无力。随着重大植物病虫疫情防控、粮食和重要农林产品安全等面临的威胁逐年加大,亟需加快植物保护立法进程。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厅长黄智宇等代表联合提出,建议全国人大、司法部尽快组织有关部门启动植物保护法的立法调研。从法律层面规范植物病虫疫情监测防控的职责分工,理顺部门职能交叉,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界定政府部门、专业机构和生产主体责任,尽快构建与我国农业大国相适应的植保法律法规体系,为科学防病治虫,促进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稳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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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梁冰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