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赵劲松
商家要清仓闭店,消费者预付卡金额还没用完,到店要求退还预付卡余额,却遭到拒绝。12月24日,南国早报记者从柳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经执法人员耐心调解,商家最终同意退还消费者卡内余额1743元。
2020年12月,张先生在融安县某家纺店办理了一张预付卡,并充值5000元,目前卡内尚余1743元。前段时间,商家发出清仓关门通告,张先生看到后前往该店,要求商家退还预付卡的余额,但对方表示卡里余额不能退,只能在店里消费。张先生于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接到投诉后,融安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赶到该家纺店核实情况。该店负责人称,张先生当时充值5000元后,店里还赠送了1000元的现金优惠券和一条价值1690元的羊毛被,如果要退余额需先退还羊毛被的费用,否则店里亏损较大。
“由于商家自身经营不善导致不能继续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属于商家责任。”执法人员说,根据《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义务或者退回预付款;已经消费的,扣除已经消费的金额,予以退款并承担退款部分的利息,消费者已享受的折扣等优惠,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的预付款余额中扣减。经过执法人员耐心调解,商家最终同意退还张先生预付卡里剩余的1743元。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家纺店进行调解。受访者供图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式消费时,要多作比较、谨慎选择,办理预付卡时,一定要索要票据,妥善保存好预付凭证、合同协议、宣传单、发票等证据,以备日后发生纠纷时维权有据。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消费者应及时拨打12315、1234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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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农诗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