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蒋晓梅
12月16日下午,自治区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21年度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结果,广西共有7个市及46个县(市、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评价结果为优秀。评价结果优秀且排名靠前的市县,还给予经费奖励。其中,给予南宁市经费奖励500万元,给予南宁市武鸣区经费奖励1500万元。
近年来,广西逐步完善了教育督导机构建设, 2022年,自治区教育厅制定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督导问责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厘清教育督导问责各主体的职责边界,确立了协同问责工作机制。同时,广西完善了督政、督学、评估评价相关制度,明确督导评价结果运用机制。
2022年4月以来,广西组织开展市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评价工作。根据市县自评、自治区复核,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督导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审定,2021年14个设区市、111个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结果出炉,有7个市及46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年度评价结果为优秀等次,有5个市及51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年度评价结果为称职等次,有2个市及14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年度评价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按照2021年度评价办法,在2023年度安排教育项目经费时,对排在前3名的3个市:南宁市、柳州市、北海市分别给予经费奖励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对排在第一名的南宁市武鸣区给予经费奖励1500万元,对第二名柳州市鱼峰区及并列第三名的横州市、桂林市雁山区各给予经费奖励1000万元,对第五名象州县、第六名贵港市港北区各给予经费奖励500万元。目前,所有经费已全部奖励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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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邱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