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在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一小区的跃美国际健身会所突然“搬家”,小区居民纷纷要求退款被拒,居民向市场监督管理进行投诉。目前,相关部门已介入。
健身房突然“搬家”被会员发现
“12月3日中午,我看到健身房门口停了一辆大卡车,有人不断地往上搬东西。”家住该小区的许女士向记者回忆,她和邻居当天路过健身房,发现里面的设备、器械已经被拆光,都打包好了。她们质问工作人员为何没有通知会员就搬东西,没有得到回应。她们守在门口想要个说法,工作人员竟然从窗户跳了出去。
▲12月3日中午,“搬家”的工作人员翻窗而出。小区业主供图
许女士把事情经过发到了业主群,随后物管拦下了健身房的车,警察也来了,工作人员才急忙打印了一张通知贴出来。通知称,该小区所有会员于12月10日起,正式转入位于另一小区的门店。许女士告诉记者,此前该健身房从未说过要撤店,上个月还在推销会员卡。
▲12月3日健身房贴出的通知。
消费者想退款却被拒绝
周先生今年8月25日花费6760元,在该店办理了一张4年卡,10月1日才激活,只使用了2个月。
该小区多名业主表示:“因为健身房开在小区才办卡的,健身房承诺租约签到了2029年。现在会员去其他地方健身,违背了办卡初衷,希望按规定退款。”多名会员曾尝试联系跃美方面的负责人,但无人回应。
业主们找到健身房的销售和教练,得到的回复是“可以去新店健身,但不能退款”“不存在欺诈行为,只是换了个地方提供服务”。
▲事发后,小区业主与健身教练的对话。
据了解,目前已有163户业主申请退款,金额达117万余元。
相关部门已介入
12月8日,记者以消费者的身份联系到跃美国际健身会所的秦经理,对方回应:“这个店在小区里开了7年多,因为该小区物管较严,很多会员反映进出不方便,并且无处停车。基于各方面的压力才搬店。”对于会员的诉求,秦经理表示,公司正在开会讨论补偿会员的方案。
▲12月4日上午,消费者透过健身房的玻璃,看到内部已是一片狼藉。
该小区物管表示,跃美国际健身会所没有任何征兆就搬东西走人,和物管没有关系。他们的租约到2029年,此前也没有涨房租。
▲12月4日,小区物管在业主群内对健身房搬迁的原因进行解释。
9日,桂林市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七星街道市场监管所所长潘良表示:“5日接到消费者投诉后,第一时间将该公司列入警示,在投诉办结前,该公司不能变更、注销。目前,已对该门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与该分公司、总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将于下周一(12月12日)进行约谈。”
健身房搬迁能否要求退款?律师说法
健身房搬迁,消费者能要求退款吗?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王秋明认为,如果合同中对服务地点有约定,需在明确的约定地点提供服务;如果没有约定,应被认为是在签订合同时接受服务的地点,即原店面完成。商家擅自改变服务地点,属违约行为。消费者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商家返还费用和赔偿必要损失。
▲会员开卡时签订的服务合同。
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唐恒认为,如果商家在搬迁前没有履行提前告知的义务,属于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消费者要求退卡是合理的。建议消费者先与商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再进行起诉。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