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钦州市钦州湾大道子材西大街路口,发生一起摩托车碰撞电动车的交通事故。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一辆摩托车停在路口中央,旁边有一辆摔倒的电动车。
民警一边摆放安全提示标志并对现场进行勘查,一边及时把事故车辆移到安全位置,恢复道路正常通行秩序。
据调查,事故发生前,南北向直行的绿灯结束,黄灯开启,梁某驾驶摩托车为了抢黄灯,在黄灯变红灯前一秒加速通过路口,由于速度过快导致与左转弯的电动车发生碰撞。
监控显示,两车碰撞后,电动车驾驶人摔出数米,头部接连和地面碰撞,所幸佩戴了安全头盔加上身上衣物较厚,两人伤势轻微并无大碍。最后,民警依法认定“抢黄灯”的摩托车驾驶人梁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当黄灯亮起时,车辆已经越过停止线的,可以继续通行。但黄灯亮起时,车辆未越过停止线的,需要停车等候。在实际驾驶过程中,“抢黄灯”和闯红灯往往就是毫厘之间,千万不要为了贪图几秒钟的方便,让自己踏上险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