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长湖路维也纳森林小区商铺租户尹女士向南国早报反映,该小区物管工作人员以代收增容费为名,向她收取了5000元费用,用于改造其经营的商铺的用电设施。她质疑费用太高且无收费依据。供电部门表示,并未接到该小区的增容业务申请。
商铺用电增容费高达5000元
尹女士经营着一家轻食店。11月30日,她向记者介绍,8月29日,她的店铺连续发生了两次电路跳闸现象,而此前很少出现类似情况。
检修后,小区物管的电工告诉尹女士,她经营的铺面用电有安全危险,需要断电维修。8月31日上午,小区物管工作人员告知尹女士,她店铺的用电设施需要增容。随后,物管工程人员韦某某通过微信给尹女士发来了一张报价单,其中的“增容改造”总费用高达10660元,仅“增容费”一项就高达9680元。
收到报价表后,尹女士质疑费用太高。同时,她请教了其他的电工师傅,得到的答复是,电闸设备更换和安装,只需要几百元就能解决问题。
但韦某某坚持称需要进行增容,并给出了调整后的报价表:“增容改造”总费用为5820元,其中“增容费”一项为4840元。在经过讨价还价后,尹女士最后通过微信向韦某某转账支付了5000元。
物管人员表示替供电部门代收
“不交钱店里就通不了电,不但不能营业,冰柜里储存的近万元原料食材都要坏掉。”尹女士说。
在收款之后,韦某某向尹女士明确表示,此次收款无发票提供。同时,韦某某称:“5000元不是我赚,也不是物管公司赚,都得交供电局。”
11月30日下午,记者随尹女士来到小区物管服务中心了解情况。该中心负责人龚先生表示,物业公司的每一项收费都有标准,并且会出具发票。他称,公司将认真调查此事,给租户一个交代。
供电部门表示未接到相关申请
12月2日下午,记者致电供电部门就此事进行查询。“我们没有收过这笔所谓的‘增容费’。”南宁供电局青秀分局一名杨姓工作人员在核实相关情况后告诉记者,供电部门未收到过该办理增容业务的相关申请。
该工作人员介绍,该小区的商铺使用的是专用变压器,维护管理均由小区物管公司负责,商铺租户的用电费用是与物管公司结算,并不直接与供电部门发生关系。
据悉,对于此类自行投资建设的专用变压器,若需要增容,供电部门会给出一个建设方案,由客户自主选择具备资质的设计、施工(试验)及设备供应单位进行设计及施工。在整个报装过程中,供电部门不会向客户收取任何非物价部门规定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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