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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定金签了认购书,开发商却要涨价,这合理吗?

来源:广西新闻频道 发布时间:

10月初,柳州市民谭女士和母亲在柳州市鱼峰区桂柳路的揽山庭楼盘看中了一套房子,并交了两万元定金,签了商品房认购书。没想到最近,置业顾问突然通知谭女士,房子要涨价,否则就不卖。这是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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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女士说,10月18日,谭女士选中了揽山庭1栋1301号房,并与工作人员签订了《柳州揽山庭项目商品房认购书》,交了定金两万元。认购书上约定,这套房的单价是每平方米8946.94元。

谭女士说:“10月23日 她就通知我去叫我母亲上来去银行去面签,哪一栋房, 哪一个楼层 还有多少钱,首付是多少,都交待清楚了,叫我母亲签这个确认书了。”

谭女士说,签了确认书后,就等着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去办理贷款,可这置业经理却一直叫她等,结果等来了另外一个消息。“她说这个房子价格要上涨15% 。”

谭女士说,置业经理梁女士表示要么加价15%,继续购买1栋1301号房,要么换购1栋1楼或者4楼的房子,还要求她必须当天答复。

谭女士不接受涨价的方案,并希望开发商能遵守协议,如约售卖1栋1301号房给她,如果实在要换购另外的楼层,开发商也应当有所补偿。

那么,既然已经签订了认购书,开发商为什么会说变就变呢?11月8日上午,记者试着联系当初接待谭女士的置业经理梁女士,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随后,记者来到位于柳州市桂柳路的揽山庭售楼部了解情况,售楼部当班的两位工作人员表示无法联系上相关负责人。

售楼部负责人表示,操作有问题,会找当事人协商解决。

11月11日下午4点多,一位自称是揽山庭售楼部负责人的李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他说,他们已经向公司上报此事,并制定了几个解决方案,将会跟谭女士协商处理。

李先生说:“这套房子我们本身就还没有定价,当时就是说还没有价格出来的,就是参考了别的价格,如果想要的话就交个意向金,这样子操作的。当时可能有一些操作上的问题,这个客户就当作已经成交了这套房子 。”

李先生说,如果后续与谭女士协商不成的话,公司会退还谭女士的两万元定金。

记者就此事咨询律师了解到,签了商品房认购书,也交了定金,开发商却反悔,这样的行为,开发商已经构成违约。

广西国观律师事务所律师叶青认为,由于开发商它单方构成违约的行为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向开发商主张解除这个认购合同,并且按照定金法则,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编辑 农诗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