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女士反映:我原来在南宁经营一家奶茶店,为打开销路在某电商平台开了一家网店。去年3月25日,我交了2000元保证金,委托鸿兴(广州)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代运营网店,但未签合同。当时,经办人员施先生在微信聊天中承诺保证金可退,去年底奶茶店关店,我申请退款,经过多次协商,对方答应今年9月23日退款,但公司方面最终以没签合同为由拒绝了。10月,我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投诉,相关部门到该公司调解但无果。
早报帮办:接到黎女士的投诉后,11月10日,记者拨打经办人施先生的电话但无法接通。随后,记者查询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先生的电话。电话接通后,对方称,黎女士当天到店闹事没有坐下来好好商谈,后就借口忙挂断了电话。而在该公司坐班的工作人员陈先生接通电话,得知记者来意后,不挂电话也不出声。不久,黎女士告诉记者,涉事公司总部同意退款了,当天下午2时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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