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长湖路维也纳森林小区的业主反映,有商家在住宅楼准备开办瑜伽馆,业主群议论纷纷,众多业主表示反对。在南宁,住宅小区里开办瑜伽馆等经营场所并不鲜见,住宅楼能否开办瑜伽馆等经营场所?市民对此持什么态度?连日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就此进行调查和采访。
事件:住宅楼里办瑜伽馆 ,众多业主反对
9月2日,维也纳森林小区业主李先生反映,近期,他们发现该楼栋1805号租户开始装修,并在相关瑜伽微信群发布开办瑜伽馆的消息,业主群里议论纷纷。有业主担心在住宅楼开办瑜伽馆,会严重影响正常生活。
“我们是纯住宅楼,反对开办瑜伽馆。”在采访中,不少业主认为,在住宅楼里经营瑜伽馆,进出单元楼的人员增多,不仅带来疫情防控风险,而且搭乘电梯人员增多后,会容易造成等待电梯时间加大、电费增加及电梯维修概率增加等问题。
9月2日、3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多次来到涉事房屋,但一直无人应答。在该房屋外面,没有挂有瑜伽馆招牌,但在电梯内外,分别张贴了3张业主反对开办瑜伽馆的内容。
据业主介绍,他们已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反对给该瑜伽馆办理营业执照。
调查:有反对,也有无所谓
据该小区物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已接到业主的投诉,但因为物管处不是执法部门,无法鉴定是否属于“住改商”等违规行为,物管处已配合业主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由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有业主在电梯内外贴上了反对内容。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卢荻摄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目前,南宁市宁铁馨苑小区、翡翠园小区等小区也出现了瑜伽馆等经营场所。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绝大部分业主反对在住宅楼开办瑜伽馆等经营场所,但也有一些业主持着无所谓态度,认为只要没有噪音,不影响正常生活即可。
市民吴女士的说,商家要在住宅楼内经营,肯定影响到业主的正常生活,因此,应事先征得业主们的同意,但在日常生活中,一些商家并未征得业主同意。
探讨:能否在住宅楼开办经营场所?
商家在住宅楼开办瑜伽馆等经营场所,有哪些规定?
据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业主将住宅登记为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应当征得本栋建筑物内其他业主同意。征求意见可以逐户书面征求或者在小区内张贴公开征求。公开征求意见无人反对的视为同意,由业委会或者房屋所在单位后勤部门出具利害关系业主同意证明,无业委会和单位后勤部门的,由小区物管企业出具证明。如小区无以上三个部门的,由辖区居委会出具同意证明。
在采访中,有些市民提出,尽管相关部门对在住宅楼里经营有规定,但现实中有些商家照样开,该怎么办?
南国法援公益律师赵明堂认为,企业经营不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更不能损害大多数群众合法权益。另外,有些商家会出现钻空子情况,比如出现营业执照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符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业主可向相关部门投诉。相关部门接到市民投诉后,应当调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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