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女子李某向某网贷公司借款4万元逾期未还,网贷公司催款未果。李某声称遭遇上门暴力催收,反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该公司告上法院,索赔6万元。近日,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判决,某网贷公司不存在暴力催收行为,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李某认为网贷公司有暴力催收行为。定坚画
2018年至2019年,李某先后向某网贷公司借款共4万元,逾期未还。某网贷公司的客服多次通过电话联系李某及其家人,并到李某居住地寻找等,均未果。不料,李某却将该网贷公司诉至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称被上门暴力催收,催收人员“复制其通讯录,并骚扰通讯录上的人员”,并对其进行人身攻击、辱骂,造成家庭矛盾冲突,也造成她患上重度抑郁症和重度焦虑症等,李某要求网贷公司向其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精神抚慰金6万元。
网贷公司到底有没有暴力催收?庭审中,李某承认,该公司仅通过电话催收,未对其进行人身骚扰或暴力方式予以催收。而现有证据表明,某网贷公司不存在复制原告通讯录行为,并不存在用侮辱、诽谤等词语催收,
法院认为,李某欠债在前,某网贷公司催收行为通过合理的电话沟通、面谈等方式进行,不存在主观过错。李某称其患的精神疾病由很多主客观综合因素导致,并无实质性证据证实与催收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由此,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主办该案的法官告诉记者,合法的网贷如果逾期不还,同样会影响借款人的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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