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女士问:我丈夫熊某于2017年4月16日跨省打工,至今下落不明,没有任何音讯,我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法院申请宣告熊某死亡,请问如何确定熊某的死亡时间?
麦鹰雄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此将人民法院宣告熊某死亡的判决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值班律师: 麦鹰雄 151778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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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女士问:我丈夫熊某于2017年4月16日跨省打工,至今下落不明,没有任何音讯,我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法院申请宣告熊某死亡,请问如何确定熊某的死亡时间?
麦鹰雄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八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此将人民法院宣告熊某死亡的判决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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