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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法援丨父母买房给儿子,若结婚在房本上加女方名字,算赠与吗?

阅读数:0 发布时间: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编辑:戴昕明 记者:石慧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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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先生问:在大学毕业前,父母按揭给我买房并帮还贷。现在我正打算结婚,女方要求在房本上加名字。若房本上加她名字,算我赠与吗?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分割房产吗?

林剑律师解答:根据《民法典》关于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规定,房屋登记在个人名下,所有权就属于个人。你在房本上加女方名字,属于赠与,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分割该房产;同时,依照《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男女双方没有就房屋赠与事宜进行公证的情况下,男方在办理更名登记之前有权撤销赠与。

若男方与父母想以签订借款协议的方式来明确出资款的性质,建议在给女方加名前签订协议,这样即便未进行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出于保障法律形式合法的目的,协议的双方也可以对该协议进行公证。

值班律师:林剑18776717707

7月4日(周一)值班律师

上午 麦鹰雄 广西尚盟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房屋买卖、房屋租赁、交通事故、离婚、房屋过户登记程序、集体征地补偿、集体收益分配、遗产继承、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程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151778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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