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期间,收入减少,扛房贷好吃力怎么办?为了精准施策帮助企业和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功能,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企业和职工纾困。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和缴存住房公积金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赴疫情地区支持抗疫工作或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经济来源的缴存职工,可申请暂缓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租赁商品房的职工,提取额度由每人每月7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00元。
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对通知进行了解读。
企业缓缴公积金不影响职工申请贷款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可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12月的住房公积金。缓缴期满后应恢复缴存,并一次性或分期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补缴应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缓缴期间缴存职工的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缓缴期间缴存职工因离职、退休等需要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的,企业应在缴存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前为其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在缓缴期间,职工是否可以正常享受“福利”?
相关负责人解读了三个要点:第一,企业申请缓缴的,可企业部分与职工个人部分全部缓缴,也可企业部分缓缴,职工个人部分正常按月缴存,具体缓缴方式由企业和职工协商确定;
第二,缴存职工所在企业已按程序向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南宁公积金中心)申请缓缴的,缓缴期间缴存职工的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缴存职工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三,具体补缴方案由企业和职工协商确定,并在《2022年企业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申报表》中明确补缴的具体时间和补缴方式(到期一次性补缴到位或分期补缴到位),补缴金额按照缓缴前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计算确定。
今年6月至12月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赴疫情地区支持抗疫工作或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经济收入来源的缴存职工,如在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可向南宁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人民银行;缴存职工可授权南宁公积金中心扣划其账户余额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本息。缴存职工恢复正常工作或经济收入来源的,应及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自2023年1月1日起,如缴存职工仍未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恢复作逾期处理。
对于疫情期间收入减少的职工来说,这无疑是雪中送炭。对该项政策,相关负责人称,不作逾期处理也就意味着该缴存职工的还款计划不变,但南宁公积金中心不再对其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发起还款划扣,不计逾期,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上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同时,该负责人提醒职工,要把握好节点,不作逾期处理的时间范围是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2022年5月31日前发生的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不在本通知规定范围内,仍作逾期处理,2023年1月1日起,南宁公积金中心将对缴存职工的还款账户发起划扣,划扣金额为全部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本息,划扣不足额的,计逾期,计罚息,逾期记录上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加大对缴存职工租房消费的支持力度,缓解缴存职工支付房租的资金压力,无房职工租赁商品住房提取额度由每人每月72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900元。对于无房职工来说,房租压力也不小,如果租一套两居室的商品住房,月租也在2000元左右。在提高提取额度后,如果一个家庭,夫妻俩都缴存公积金,那么,两人各提取900元,两人每月就能提取1800元,该家庭租房压力就非常小了。相关负责人提醒称,租赁商品房提取的申请条件有两个:一是在南宁公积金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二是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南宁市辖区和各县)、铁路分中心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工作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另外,该负责人强调,新的租房提取额度执行起始时间是2022年6月1日起,6月1日前的提取额度仍按原规定计算。此次主要对租赁商品房提取的额度进行调整,租赁公租房提取仍按南宁市现行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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