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南国早报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今年5月至12月,广西将组织发动1万名(个)“爱心家长”(个人、家庭或组织)与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不限于农村)结成关爱帮扶关系,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提供情感抚慰支持、心理健康引导、人身安全教育、爱心资助、节日慰问等关爱帮扶服务,并建立常态化的“爱心家长”结对帮扶机制。
5月26日,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妇联、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关工委联合印发《牵手“童”行——万名“爱心家长”关爱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公益行动方案》。根据《行动方案》,广西各地将通过组织推荐和个人(家庭、团体)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爱心家长”,并做好“爱心家长”的报名、登记、审查工作,建立“爱心家长”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
“爱心家长”(个人)应当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和社会责任感、无犯罪记录,具备一定的教育、心理、法律、社会工作等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知识。参与“爱心家长”结对帮扶的个人,可加入广西志愿服务云平台——“桂志愿”系统,登记志愿服务时间。
各市民政部门将在摸清全市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底数的基础上,将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能力严重不足、思想和行为发生严重偏差、经评估后风险等级较高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筛选出来,建立儿童基本信息数据台账。原则上,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殊困难家庭残疾儿童、乡村振兴重点监测户儿童优先纳入关爱帮扶范围。关爱帮扶对象须经儿童监护人同意后确定,全区共确定1万名符合条件的儿童。根据《行动方案》,各地将按照“就近就便、重在实效”的原则,在“爱心家长”与困境儿童双方自愿基础上,以“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的形式与困境儿童结对。“爱心家长”要与孩子本人、监护人或学校联系,掌握儿童家庭背景、思想表现、学业成绩、身心健康、日常行为等基本情况,主动帮助孩子解决遇到的困难,开展“五个一”活动。
在开展关爱帮扶服务过程中,“爱心家长”还应当了解儿童教育、医疗、救助等各项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发现报告和转介儿童权益遭受侵害的相关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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