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联合来宾市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在来宾市象州县水晶乡抓获涉嫌非法制贩枪支嫌疑人覃某某,在其家中缴获了一支气动步枪,在冰柜查获了20只野生动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介绍,当天办案民警在覃某某家中的冰柜里,查获疑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豹猫19只、水鸟1只,且动物身上有枪伤痕迹,警方初步判定,覃某通过气动步枪猎杀野生动物。
民警告诉记者,覃某某自小生活在山林里,对捕猎动物习以为常。2019年,覃某某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到气动步枪零部件并自行组装,在象州县附近山区进行打猎,猎杀动物主要用于食用、熟人交易等用途。
由于覃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刑法》有关条例,象州县公安局依法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民警提醒:
市民不要从非法渠道购买枪支零配件,私自持有、携带、藏匿枪支等管制物品,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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