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号有特色

南国早报

ngzbnews

南国微生活

nanguowei

南国小记者

ngxiaojizhe

车广西

ngzbqczk

南国法援丨他人逗狗咬伤过客,谁该赔偿?

阅读数:21 发布时间: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编辑:覃香妮(见习) 记者:石慧琼
看看律师怎么说>>>

雷女士问:我路过张某家门口时,黄某招惹蹲在门口的狗,狗突然扑过来咬伤我的手掌,为此打狂犬疫苗花了800元。张某是狗的主人,但拒绝赔偿,黄某也不想担责,我应找谁赔偿?

麦鹰雄律师解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条(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致害责任)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你是因第三人有意招惹致使你被咬伤,你作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张某请求赔偿,也可以向黄某请求赔偿。张某赔偿后,可以向黄某追偿。

1月14日(周五)值班律师

上午 吴艺霞 广西道森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民商事争议诉讼与仲裁解决,公司合规业务,国企合规业务,合同审查,投资纠纷,股权纠纷,婚姻家事,遗产继承,商事谈判等。15678182915

下午 袁晗 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担保合同等合同纠纷,在公司法律实务领域,为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处理非诉讼事务等方面有系统的实操经验。13978620888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