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被正常行驶的车辆撞飞,电动车骑行者倒地受轻微伤;83岁老人骑“老年代步车”闯红灯过斑马线,连人带车被撞倒……近期桂林发生的这几起事故都有一个共同的结果,就是被撞者负全责。
12月18日上午10时许,文某开着电动自行车沿321国道龙胜往桂林方向行驶。记者从公共视频里看到,当文某行至临桂区境内西二环交叉口时,直行的红灯已经亮起,而文某继续往前冲,这时西二环双向的车流也驶出路口,其中李某驾驶的小型汽车沿临桂往灵川方向正常驶出路口。李某受左侧三轮车遮挡视线,并没能及时看见闯红灯过来的文某的电动车,双方发生了碰撞。幸运的是,文某当时佩戴了安全头盔,倒地后只受到轻微的擦伤。
▲文某驾驶电动车闯红灯被撞。 临桂交警供图
临桂交警到场后,文某在称自己出路口时还是绿灯,是小车车速太快了。交警随后调看公共视频后发现,文某闯红灯通行才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直接过错原因,最终认定文某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12月20日,事故双方当事人来到临桂交警大队拿到事故认定书,文某自己看了公共视频后也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他在这次事故中不仅要承担伤痛的后果及经济损失,还要承担闯红灯的后果。
无独有偶,12月15日下午,在桂林市临桂区世纪大道与仙湖路交叉口,83岁的胡某无证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俗称“老年代步车”),沿临桂区佳和花园小区方向往虎山路方向闯红灯横过斑马线时,被一辆按交规正常通行的小型越野客车撞倒。老人胡某当场昏迷,后经送医治疗,伤情稳定。
▲胡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被撞倒。 临桂交警供图
同样,临桂交警在调看公共视频后发现,胡某闯红灯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过错原因,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此后,胡某的子女到交警大队看了公共视频后对责任判定无异议,目前双方仍在协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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