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获悉,该部门通报了全区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情况,并公布4起典型案例。其中,内蒙古吉安劳动安全评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安公司)因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被罚30.5万元。
去年12月16日,内蒙古吉安劳动安全评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安公司)出具的《贵港市湘城矿业有限公司小平天山铅锌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综合评价结论为“贵港市湘城矿业有限公司小平天山铅锌矿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今年1月26日,自治区应急厅组织矿山安全专家现场核查时发现,该矿山+280中段采场未按设计的采矿方法布置,并且多处与采空区相通影响正常通风的巷道未封闭。经立案调查认定,吉安公司出具虚假安全现状评价报告。2021年11月,自治区应急厅对吉安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3万元,并处罚款人民币共计30.5万元的行政处罚。
在通报的其他典型案例中,今年7月20日、9月6日,贵港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现场时分别发现,广西瑞安安全检验有限公司为华润水泥(平南)有限公司、湖南远能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为广西维一涂料制造有限公司出具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出具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存在多项内容疏漏多处重大疏漏。以上两家涉案公司分别受到相应处罚。
今年7月16日,自治区应急厅对广西安康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达到规定要求,专职安全评价师数量、注册安全工程师数量、技术负责人条件、人员专业配备等方面未达到规定要求,没有建立供公众查询机构信息的网站。由于该公司无法在规定限期内完成上述问题整改,自治区应急厅依法撤回其安全评价机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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