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商家为提高商品售价,在包装上过度追求“奢华”,甚至出现“包装比内容物还贵”的现象。过度包装不仅增加了消费者负担,还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为守护绿水青山,倡导绿色消费,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抵制商品过度包装消费提示。
一、生产经营企业应严守标准,落实主体责任
生产经营企业要承担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如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食品和化妆品》和GB 43284-2023《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生鲜食用农产品》,依法诚信经营,杜绝“包装刺客”,通过提升产品品质赢得市场。
生产经营企业在设计商品包装时,要遵循简约适度、绿色低碳,并对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进行严格控制。只要有一项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则可能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生产经营企业不要利用过度包装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在销售过程中要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二、消费者选购时做到“一看二问三比四测”
一看:观察商品是否混装其他高价商品,如粽子、月饼礼盒中搭售茶叶、红酒等。
二问:主动询问商家包装层数,粮食及其加工品、月饼及粽子的包装层数不应超过三层,其他商品不应超过四层。网购时可要求商家提供包装说明,避免买到“套盒”商品。
三比:对比同品牌、同规格商品,选择包装更简约、性价比更高的产品。如100元以上的花茶、果干等包装成本占比超15%,或普通产品包装成本超20%,建议谨慎购买。
四测:估算包装体积是否合理。如茶叶包装空隙率不得超过45%,糕点类不得超过60%。
我们号召广大消费者树立理性消费观,共同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主动抵制过度包装商品。若发现过度包装问题,主动参与社会监督,拨打12345或12315举报投诉,或向当地消委会组织反映。
编辑 王世杰
责编 钟亮
审核 练才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