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记者从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公安局获悉,景洪公安开出今年首张“反恐罚单”,当地一酒店因屡次未按照规定如实登记住宿人员信息,被罚款10万元。实际上,“反恐罚单”已多次出现在警方日常执法管理中。据此前报道,多家酒店曾因同样的原因被处罚。
据悉,4月2日,景洪市江北街道一酒店收到10万元“反恐罚单”。自2024年6月以来,该酒店因未按照规定如实登记住宿人员信息被景洪市公安局江北派出所责令整改,并告知该酒店负责人如再次违反规定将按照《反恐怖主义法》处罚。
3月9日,江北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再次发现该酒店依然存在未按规定登记住宿人员信息的违法行为,景洪市公安局依据《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对该酒店给予罚款10万元的处罚。
什么是“反恐罚单”?警方介绍,“反恐罚单”是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对违反《反恐怖主义法》相关规定的公民和法人所做出的行政处罚。收到“反恐罚单”并不意味被处罚人的行为就是恐怖行为,但是被处罚人也可能会因此支付巨额的罚款。
《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实际上,“反恐罚单”已多次出现在警方日常执法管理中。南都此前报道,2024年3月,广州市花都区公安分局曾开出10万元“违反反恐法被处罚款的罚单”。辖内某酒店因存在不按规定如实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情况,在公安机关下达整改通知后,再次发生同类违法行为,属拒不改正。根据《反恐怖主义法》有关规定,花都警方决定给予该酒店罚款10万元、两名相关负责人分别被罚款1000元的处罚。
2020年,广州白云区一酒店无视《反恐怖主义法》规定,连续两次未按规定如实登记入住人员信息被查处,被罚款10万元。然而,该酒店屡教不改、无视重罚,不久后再次被发现存在未按规定实名登记入住客人信息的情况。警方依法再次对该酒店开出“反恐”罚单,罚款15万元。
编辑 吴思思
责编 谭双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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