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曝佛山汇创塑料模具有限公司发通知称,要求员工每月至少要加班10晚。
网传该公司发布的通知显示,经过管理层审慎研究,要求工友加班,加班时间为18点半到21点半,并特此说明,由4月份起,每个员工每月至小要加班10晚以上,不足10晚的员工社保规定个人出的部分自己出。
网传公司声明。网络截图。
28日,该公司所在的大良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没有收到该公司员工的举报资料,“这个只是个舆情,具体以部门回复为准”。这名工作人员称,相关部门已经知道这个事情了,正在处理中,“后面应该会有回复的”。
记者拨打该公司电话,截至发稿前未能打通。据荔枝新闻,27日公司回应称,“这是自愿加班,你也可以不加班,但是如果你不加班,规定个人缴纳的社保自己缴,个人缴纳的社保大概400多元,如果你符合加班规定,自己缴纳的社保我们来缴纳,另外你也可以赚加班费,还能拿提成。”
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该公司以社保缴纳为条件,要求员工每月至少加班10晚,属于变相强迫加班。为员工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以员工加班与否作为代缴条件。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代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拒绝缴纳。公司不缴纳社保,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付建认为,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公司改正其强制加班的违法行为,并且可以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且可以处以罚款。员工因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遭受损失,如无法享受社保待遇,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
编辑 邱晨
责编 唐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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