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噪音扰民,是困扰不少上海人的老大难问题。最近,家住长宁区水城路的张女士反映,称自家楼下街角公园"伊水园"的户外噪音监测设备,自去年10月份坏了之后就一直没有修复。
没了约束后,公园里的噪音愈发严重。露天KTV、广场舞、交谊舞等,外放音乐一声更比一声高,此起彼伏互不相让。张女士表示,近两个月来,各种噪音不分昼夜、此起彼伏,有时还会越飙越高,严重影响其生活和休。
张女士 周围居民:
我自己在家里测,最高音差不多有70多分贝,孩子坐在那边做作业也是很难受 ,每天受影响。主要三种声音飙嘛,有广场舞,那边露天KTV,这边交谊舞声音很吵……(有时)我的耳朵真的是很疼很疼,很难受。
张女士告诉坊记,楼下的邻居因无法忍受这种吵闹声,无奈之下只能把自家的窗户用隔音板封死,以求清净 。
张女士 周围居民:
他们把家里的窗户弄成了隔噪音的,重新装了一个防噪音的窗户,稍微好一点点,他家也有孩子,要做作业,就很无语啊,反映了之后,对噪声也没有及时的一个处理。
而就在记者前去现场采访的当天上午,属地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已将这台被损坏多时的噪声监测可视化大屏修好。但遗憾的是,其屏幕上所显示的噪声分贝、时间、温度等信息并不准确。
对此,属地长宁区仙霞新村街道社区管理办的负责人解释称,这台噪声监控设施在接到附近居民反馈后,刚修复完毕的,至于噪声及温度等信息不准的问题,目前正在等待维修人员做进一步的校表、修正工作。
事实上,光是把设备电路接通,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修复。对居民来说,如何将周边环境的音量控制在标准范围内,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修复。
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居民住宅属于"一类"环境功能区,白天的环境噪声限值在55分贝,晚上在45分贝。对于噪声污染的防治,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应当要履行自己的监管职责。
相关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也有明确表述,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要遵守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
属地政府表示,后续会在恢复完善技防设施的同时,加强管理人员的巡查巡视工作。
朱晋杰 长宁区仙霞新村街道社管办主任:
去年下半年以来,街道会同执法部门、以及市容管理力量坚持每天晚上开展夜间巡查,我们与活动组织方进行沟通,将原本每天晚上10点结束时间,提前到了9点结束。
同时,对存在收费唱歌的情况,加强取证和劝离,后续对活动区域进行相应的隔音箱设置,进一步降低噪音的产生。
另一方面,将会同相关各周边的居民区、活动的组织方一起协商符合“伊水园”绿地活动的规约,进一步营造乐而不闹的氛围,确保此地的噪音能进一步降低,让居民有一个很好的休息环境。
节目播出前,求助人张女士告诉记者,监测设备初步接通后,虽然数据还不准确,但从这两天的情况来看,街角公园的噪音已有所减弱。
编辑 何坪阳
责编 杨双竹
审核 段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