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卢荻
因公共排污管下水道堵塞,刘女士尚未入住的新房卫生间污水反冒,导致屋内物品被浸泡造成损失,她一纸诉状将小区物管及楼上的十几户邻居起诉至法院,索赔2万多元。近日,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对这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
2023年12月9日下午4时许,南宁某小区4楼业主刘女士在房间内闻到异味,发现主卧的卫生间冒水、堵塞,遂联系小区物管人员处理。当天下午5时许,对方安排人员疏通排污管道后,清理出不溶于水的固体杂物。
据刘女士提交的照片、视频显示,因返水事件,其房子的地板、待装壁柜橡木板材、床、门等物品都被粪水浸泡。
刘女士认为,这条公共排污下水管道因堵塞引起返水的情况已发生第二次,小区物管方未积极查找原因、整改管道并协商处理,已损害其合法权益。2024年2月,她将小区物管方及楼上的十几户邻居起诉至南宁市兴宁区法院,索赔2万多元。庭审中,也有其他业主认为小区物管方存在过错。
经刘女士申请,法院委托评估公司对其中4项受损物品进行损失评估,她为此支出鉴定费4000元。
法院认为,管道疏通人员清理出的固体杂物,与房屋排水管道堵塞导致冒水存在高度盖然性。小区物管方虽然负有检查、疏通公共排水管道的义务,但并非使用人,不存在因不当使用而造成管道堵塞的可能,且并无证据证明物管方事前未按约定履行检查义务,以及发现堵塞问题未及时处理的情形。因此,刘女士及其他业主对于小区物管方对房屋污水反冒存在过错的主张,理据不足。
至于排水管道的堵塞,现有证据无法确定具体为哪一住户的行为所致,因此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及责任大小,应由相关业主平均承担责任。堵塞发生时,排水管堵塞点及以上已收房并申请装修的住户共13户(包括刘女士家),虽然相关住户称当时未实际入住,但住户均已确认收房并向物业服务公司申请装修,客观上已能对其所有房屋进行占有、收益、使用,现未能举证证明不存在使用不当的相关情形,故法院确认由13户业主承担此案的侵权责任,并就实际损失平均承担相应责任。
最后,法院认定刘女士待装壁柜橡木板材、主卧及阳光房两张床等损失共7500元,包括刘女士在内的13户业主需平均承担576.92元。此案的鉴定费4000元,由刘女士承担2584元,其他业主各承担118元。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 肖海燕
校对 黄少华
责编 唐海波
审核 段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