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唐晓燕 文/图
在漓江洲岛、滩涂搭建影响自然景观的平台等设施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驾驶、停放机动车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12月27日,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从《桂林市漓江洲岛滩涂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严格保护桂林景观资源,实现景观资源可持续利用,该规定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该《规定》所称漓江干流是指:自兴安县猫儿山六洞河至平乐县三江口段;漓江洲岛是指:漓江河道中自然形成的四面环水的土地;漓江滩涂是指:漓江河道内洪水位与常水位之间的自然滩地。漓江干流以及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漓江支流洲岛、滩涂的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都适用这一规定。
该《规定》明确,漓江洲岛、滩涂生态环境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应当严格保护,洲岛、滩涂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的,应当及时修复。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应当以自然修复为主,保持其原真性和完整性。洲岛、滩涂的利用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和漓江风景名胜区规划要求,不得开展有损其原真性和完整性的建设活动以及营利性经营活动,不得对河道行洪、自然景观等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和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可以根据生态环境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在适合休闲游览的洲岛、滩涂科学合理设置与自然景观相协调的公共服务设施,划定休闲活动区域。
违反《规定》在漓江洲岛、滩涂搭建影响自然景观的平台等设施的,由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违反该《规定》,驾驶、停放机动车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下一步,桂林相关部门将全面完成漓江城市段洲岛生态搬迁,加强对沿江洲岛滩涂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机动车驾驶、停放等破坏漓江洲岛、滩涂原真性和完整性的违法行为,组织清理漓江城市段钓鱼平台等设施专项清理行动。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 肖海燕
校对 麦雪莉
责编 杨波
审核 郭燕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