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闫芬丽
12月18日,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查询国家邮政管理局执法信息公开网站看到,广西2家快递企业未按规定报送实名收寄信息,企业与直接责任人都被罚款,最高被罚2.5万元。
12月3日,南宁市邮政管理局就对广西南宁市园奥快递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实名收寄信息系统,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2.5万元,要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该案件直接责任人谢某强处以罚款6000元。
据了解,被罚公司属于申通品牌的加盟企业,原由是该公司使用同一个身份证“周利杰”为多个不同寄件人的快件进行实名登记,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符合要求的实名收寄信息系统的行为。
12月4日,崇左市鑫韵物流有限公司因同样的原因,被崇左市邮政管理局罚款5000元,并对直接管理人和直接责任人罚款1000元。
经调查,该案件发生在8月21日下午1时许,寄件人在崇左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一快递网点,通过微信小程序扫码下单后,快递网点未按照国家实名收寄信息系统的使用要求,直接采取“历史数据导入”的方式进行实名信息登记,网点未对所收寄的韵达快件进行身份证件出示、身份信息查验。
据悉,按照《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规定:“寄递企业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实名收寄信息系统,与国家实名收寄信息监管平台联网,及时收集、录入、报送实名收寄信息,并确保有关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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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丁春霞
校对 麦雪莉
责编 唐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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