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冯源(见习记者)
刘先生:
11月27日,我在钦州市灵山县华冠汽车城的华冠新能源车行选中了一辆二手货车,但发现货车的发动机故障灯亮起,商家朱先生口头承诺能帮忙修好,我便付款16000元买下该车。但车辆过户提车后,故障灯仍然亮起,我再次找朱先生沟通,朱先生表示可退车退款。12月7日,我将车开回车行后,朱先生却说不能退钱。
▲刘先生购买的二手车。受访者供图
早报帮办:
12月9日,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电话联系上朱先生,对方表示此前已提出两个方案,要么他在过户后为其修好,要么为刘先生退款。目前车辆已过户,若刘先生选择退款,他只能退回14000元,如果刘先生同意就可以马上退款,车辆过户时间视下一位愿意购买车辆的车主而定。
反馈:
刘先生表示,他同意退款方案,12月9日下午已将车辆开回车行,目前已收到退款。
律师说法:
广东深宝(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麒翔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将车辆信息、法律状态、质量状况、付款条款、交付与过户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列入合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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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肖海燕
校对 黄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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