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有网民反映,济南市天桥区小鲁社区居委会禁止居民饲养宠物狗,称若饲养不听劝阻,将有人上门捕杀。同时,该网民还贴出有社区盖章的《通知》。
6日,记者致电小鲁社区居委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通知》确有发布,系物业人员措辞不当,社区在审核过程中存在疏忽。目前,该《通知》已被撤销,社区正在拟定情况说明,将对居民统一解释。属地药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表示,街道办也已通知小鲁社区,撤销该《通知》。
网民发布的内容及《通知》
根据一名网友分享的,由小鲁社区居委会发布的《通告》内容:
为了维护小区内的环境卫生状况,防止宠物伤害事件及噪音干扰居民生活,小鲁社区居委会及其物业管理方联合通知所有村民及租户,禁止在家中饲养狗、猫、鸡、鸭、鸽子等宠物及家禽。若发现有违反规定继续饲养的情况,且经劝阻无效,将由联防队伍联合公安机关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在该网民发布的图文评论区,多位网友对该《通告》表达了强烈的不满,认为只要宠物不在禁养名单上,就应被允许饲养,而不应遭到捕杀。还有网友指出,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区在发布此类《通告》前应广泛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6日,记者致电小鲁社区居委会了解相关情况,工作人员证实该《通告》确实于5日发布,但目前已全部撤回。“我们今天早上就把(通告)全部撤下来了,现在正在准备一份情况说明,以便向居民解释。”
关于发布该《通告》的原因,工作人员解释说,这主要是针对辖区内的春天金容花园小区。该小区作为小鲁庄的安置房,产权归小鲁社区居委会所有,物业管理则由社区的下属机构负责。近期,小区内居民向物业反映,有饲养猫、狗、鸡、鸭等宠物和家禽的现象,甚至导致老人受到惊吓。为保障居民的安全,物业工作人员起草了上述《通告》,并得到了社区的盖章确认。对于《通告》中的不当措辞,工作人员表示这是物业人员的失误,社区在审核过程中也存在疏忽。目前,社区正在准备情况说明,以向居民进行统一解释。此外,天桥区药山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表示,街道办已通知该社区撤销《通告》,并做好居民的解释工作,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编辑 戴昕明
责编 唐海波
审核 李沛 段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