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黄俏华 程浩楠 文/图
2021年6月,南宁市翡翠园龙吟庭二单元决定安装电梯,业主集资49万元,全部转到了筹备组成员、楼栋长陈某某的个人账户上。2024年10月,因电梯长期未开工,在业主的多次询问下,陈某某承认挪用了这笔款项,因生意破产短期内无法退款。目前,业主已报警。
业主安装电梯
49万元存个人账户
11月14日上午,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来到涉事单元,看到该栋楼高6层,每层4户,共24户。附近其他楼栋有的已经安装了电梯。
▲翡翠园龙吟庭二单元。
一业主说,2019年底,南宁市印发实施了《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趁着有政策补助资金,2021年6月,部分业主参加了电梯安装筹备组发起的电梯集资安装筹备。根据楼层不同,每户出资1万元至5万元不等,当年7月共筹得49万元。
“一楼业主无需用梯未交钱,部分二楼及以上楼层业主未出资,最终有15户业主交钱。”该业主表示,当时根据筹资方案,最终全部款项转至楼栋长、筹备组成员陈某某个人账户。
3年未见开工
追问发现钱被挪用
记者了解到,陈某某是因热心小区事务而当选楼栋长。实际上,他并不是业主,只是当年一直居住在前妻家里。
钱交了,但安装电梯的事一直没落地,这让业主一天比一天焦急。业主们每次在微信群里催问时,得到的回复都是“需要处理合同、正在联系施工方”等回答。今年10月,陈某某终于承认,由于在广东做生意投资失败,他在2021年底已私自挪用这笔款项,且无力归还。被骗的业主闻之愕然,多次交涉无果。到了10月底,陈某某电话不接,微信不回。
业主提供的微信记录显示,10月19日,陈某某发给他们的一条长消息称,这段时间他想尽一切办法,也无法筹到资金,所以短期内无法退回电梯款。“我恳求邻居能够谅解我,给我一个赎罪的机会,我会永远记得您的恩情,再次对您说声对不起!”
同时,陈某某在微信中还表示,现在交钱的业主面临两个选择:一是告他,其将面临牢狱之灾,退款可能更无望;二是给他时间,他先打工维生,在扣除必要生活开支后,每月按比例向邻居还款,虽数额不多,但能证明其有还款意愿,且他会继续寻机做生意,有信心3年内还清。
▲陈某某发给业主的微信。
复盘整个过程
很多问题值得反思
龙吟庭其他单元也曾采用集资交予一负责业主账户的模式,有的电梯已经安装好,有的不能安装,钱款也都退还了。但这种模式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具有很大的漏洞,钱很容易被挪用。
回顾电梯筹款过程,不少业主称,当时考虑欠妥。其一,未核实楼栋长身份,陈某某虽在筹款期间住在小区却非小区业主;其二,49万元存入个人账户,未考虑风险;其三,资金监管缺失,无人实质监管;其四,筹备组自发组建,监管职责难落实。
目前,业主们已经到青秀山派出所报案,做了笔录。
11月14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陈某某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发短信也无回应。陈某某的前妻张女士受访称,她是龙吟庭二单元的业主,但她与陈某某2017年就离婚了,现在不知陈某某所在,此事与她无关。
律师观点
建议设立多方共管账户
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清水认为,此类事件界定刑责与民责关键有二:一是看楼栋长对筹集的款项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具有该目的则可能涉嫌构成犯罪;若装梯条件成熟、手续齐全,其对筹集的款项并无非法占有目的,只是因个人债务临时使用了款项,则可能仅构成民事侵权。二是观其行为表现,如其只是以安装电梯为幌子,用诈骗的方法进行集资,该行为可能涉嫌集资诈骗罪;如他将由其代为保管的安装电梯筹集款项非法占为己有,则可能构成侵占罪。
王律师建议,为了防范此类资金风险,建议设立多方共管账户,比如以楼长名义开户,密码由其他人保管,同时设置U盾,由另一人持有,每次开支需楼长签字审批、U盾持有人和密码持有人共同操作,以保障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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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梁冰欣
校对 黄少华
责编 杨波
审核 胡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