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卢荻 文/图
近日,南宁市阳光绿城小区的业主反映,小区物管方未向相关部门报备,就擅自将小区内20多棵绿化树砍掉。11月14日,小区物管方及部门就此进行回应。
据业主韦先生介绍,小区种了不少绿化树,常年绿树成荫。今年9月中旬,业主发现小区物管擅自将绿化树砍掉,有的树木被过度修剪。业主怀疑小区物管方未向部门报备,就将砍伐的树木卖给木板厂。
11月14日,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到该小区,看到有多棵绿化树被砍至树根,只留下高十几厘米的树桩;有的绿化树被“剃光头”,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
该小区物管方——广西南宁荣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黄先生表示,小区交付有20多年了,很多绿化树未修剪过,有些树木长得过高,影响到低楼层业主家的采光,还曾有枯树枝掉下砸中车辆,不少业主强烈要求尽快修剪树木。另外,由于有些树木已被蚂蚁蛀空了树根,存在安全隐患,只能清理砍伐,过后再补种其他的树木。
对业主的质疑,黄先生称物管找来的工人是免费帮忙修剪树枝,砍下的树干已由工人自行处理,物管还出钱拉走修剪的树枝。“当初来不及向相关部门报备,我们现在补办报备手续。”黄先生说。
南宁市兴宁区园林绿化管理所工作人员介绍,需要进行截断树木主枝、主干等重度修剪的,管理养护责任人应当制定修剪方案报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备案,并在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实施修剪。居住小区的树木需要进行上述重度修剪的,管理养护责任人应当在报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前,将修剪方案在居住小区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七日。该小区物管确实未经以上的流程,就擅自砍伐树木及修剪树枝。
该工作人员表示,接到业主的投诉后,他们已到现场调查,发现有19棵树木已被砍伐,56棵树木存在过度修剪的情况。他们已将情况上报至城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目前,相关部门已在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根据去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修订《南宁市城市绿化条例》相关规定,未按照绿化养护规范修剪树木,严重影响树木生长或者破坏绿化景观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按照被修剪树木的价值处二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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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戴昕明
校对 麦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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