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黄婧
11月14日,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自治区本级将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支持企业吸纳大学生等青年就业。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的,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其中高校毕业生指的是在中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2024年招用)、2023年(2025年招用)。企业每招用1人补助1500元,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值得注意的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性质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不适用;劳务派遣单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有关经办模式及资金分配方式参照稳岗返还政策实施。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
此外,企业招用相关人员时间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可按招用人员在申领企业首月参保时间确认,不区分以往年度是否在其他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申领企业要为相关人员足额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满3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线上申领或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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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丁春霞
校对 麦雪莉
责编 杨波
审核 胡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