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快来!这里着火了!”10月11日15时许,玉林市公安局新桥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福绵区新桥镇新沙村石头背的一座山上有起火迹象。
当下正是秋季,山上的杂草干燥、易燃,风势较大,如果不及时处理后果不堪设想。接警后,民警尹俊朝立即向福绵区新桥镇消防工作站请求支援,同时第一时间组织警力携带灭火器赶赴火情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警看到失火点周围有大量杂草,火势有进一步蔓延的趋势。
尹俊朝立即和同事抄起灭火器,对火势较大的区域进行集中灭火,几分钟后,明火逐渐减弱。
这时,消防队员也赶到了现场,与民警共同灭火,不久火苗熄灭,火灾险情全部化解,未造成人员伤亡和大面积树林焚烧。
灭火后,民警和消防队员对现场进行详细检查,避免火情死灰复燃造成二次事故。据了解,起火原因是上山的群众用火不当,且起火地点距离最近的居民住房只有五十米。“还好有你们处置得当,遏制住火势蔓延,不然我们可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 一名村民心有余悸的说道。
离开前,尹俊朝再三叮嘱群众要注意用火安全,离开前一定将明火及火苗扑灭并彻底检查。
编辑 戴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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