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黄乒宾
近日,网名“宜山妹”的用户在网络平台发布了关于举报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私自收取委托人费用的视频,并发布了谈话录音、转账截图等材料,引起网友关注。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得知,2023年10月31日,委托人唐某因为一起医疗纠纷诉讼案,和广西科×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陆某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约定律师服务费为5万元,合同签订之日,唐某用微信转账3万元给陆某个人账户。
2024年8月,因陆某私自收费不开发票且拖延不办事,唐某向南宁市律师协会投诉。8月13日,经过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扣除已经提供服务的2000元,陆某退回2.8万元。
8月15日,陆某要求当时在该律所担任行政兼财务的小韦,从律所对公账户退2.8万元律师服务费给唐某。小韦表示,如此操作违反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两人各执己见,陆某表示,如果小韦再不同意,当晚移交全部工作走人,至于赔偿问题,则表示“你去仲裁吧”。
次日,小韦没有来上班。最终,陆某从自己的个人账户给唐某退了费。
在赔偿金及工作交接等方面与陆某谈崩后,8月29日,小韦以“宜山妹”为网名,在网络平台上举报陆某私自收取委托人的诉讼服务费的行为。
8月30日,小韦向南宁市司法局举报陆某违法违规,9月12日,该局将举报线索转给南宁市律师协会调查处理。
记者从该协会官网获悉,陆某为协会副会长。小韦认为,陆某的这一任职可能会影响到处理结果的公正性,申请该协会回避。9月28日,小韦收到答复函,对方驳回了她的回避申请。
9月29日,陆某在电话中向记者表示,他确实通过个人微信收取了唐某的3万元法律服务费,这笔钱没有进入该律所的对公账户,但已在该律所的财务处造册登记,列入律师收入提成、管理服务费明细表,小韦也在表上签字认可,这笔收费公开透明。且作为该律所的法定代表人,他有权决定从哪个途径退2.8万元给唐某。然而,小韦坚决不同意从对公账号退,且8月19日后,小韦以请年休假为由,未经同意拒绝到岗上班,也没有办理移交公章等必须交接的事项,导致整个律所工作秩序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律所决定辞退她。
对此,小韦表示,自己坚持财务制度却被违法辞退,要求该律所按照劳动法中所规定的经济赔偿标准的两倍来给予赔偿。
9月29日,记者拨通了南宁市律师协会相关负责人的电话,对方表示“这件事我们在按程序办”。
(读者某先生 稿酬100元)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 肖海燕
校对 黄少华
责编 唐海波
审核 胡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