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终止防汛(城市防洪)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具体如下:
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关于终止防汛(城市防洪)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据水文实测信息,9月16日6时00分邕江南宁水文站水位69.38米,已下降至设防水位(69.4米)以下。鉴于邕江水情形势明朗,按照《南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规定,经市应急管理委员会领导批准,决定于9月16日7时00分终止南宁市防汛(城市防洪)四级应急响应。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及时将此次洪水防御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 丁春霞
责编 唐海波
审核 胡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