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兰敏
9月6日,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南宁市人民政府 南宁警备区关于在全市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南宁市定于9月18日上午10:00—10:15,在南宁市区(7城区)和5县(市)城区试鸣防空警报。
试鸣信号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防空警报信号: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连续长鸣3分钟。
每种信号间隔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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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邱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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