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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犬送寄养猝死!狗主人网络曝光被商家索赔20万元→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卢荻 文/图

今年7月,南宁的刘女士夫妇将一只博美犬寄养在南宁市良庆区家有伊宠生活馆,当晚狗狗出现问题,商家连夜将狗狗送医救治,但狗狗经抢救无效死亡,由此引发双方有关赔偿及侵犯名誉权等方面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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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狗狗有基础病,导致身亡

据该宠物店店主廖女士介绍,此前刘女士夫妇偶尔将一条名为“球球”的博美犬送到该店寄养及修剪狗毛。去年10月,球球到店寄养时,她就发现它呼吸不太正常,还提醒刘女士带球球去检查呼吸道或心脏情况。今年7月1日下午,刘女士夫妇又将球球寄养在该店内。

当晚11时许,因有顾客想买猫粮,廖女士回店顺便到二楼查看,发现球球出现病危情况,便将它送至南宁市惠康宠物医院救治。次日凌晨,7岁的球球经医生抢救无效死亡。因病发时间太短,球球仅拍了X光,经医院诊断为扩张性心肌炎。之后,她按照刘女士的指示将球球火化。

▲球球生前照片。受访者供图

廖女士说,处理完球球的后事,她出于人道主义愿意补偿刘女士夫妇1500元,但对方要她赔偿5000元。由于金额协商不下,刘女士将此事发布在小红书、美团等平台。因网友的数百个差评,店铺在美团网的好评率从4.3分一度降低至3.0分,经营受阻。

廖女士认为,球球自身有基础病,她发现球球不正常后,已第一时间送到医院救治,非人为因素造成,自己已尽到保管的义务。当时她支付抢救费、火化费共1190多元。

8月12日下午,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来到这家宠物店,看到二楼为寄养区域,此时有几条狗狗寄养此处。“这是球球曾寄养的区域。”廖女士说,事发当时还有4条狗狗一起寄养,其他的狗狗都没事,只有球球出事了。

▲涉事的宠物店。

顾客:商家未尽到保管义务,致狗狗身亡

球球的主人刘女士告诉记者,球球是她2020年花3000多元买来的,养了3年多,其间一直没有发现它有心脏病。今年7月1日,因她和丈夫到外地旅游,便将球球送至该店寄养。7月2日凌晨,她突然接到廖女士的电话,被告知球球身体不舒服。约半个小时后,球球去世的噩耗传来。之后,廖女士一步步地引导她将球球火化,因此没能通过尸检鉴定其死因。

刘女士称,如果知道球球没做完检查,她是不会同意火化的。

“球球对我来说很重要,它出事后,我很难过,我还因此到医院看病,让医生开药治疗。”刘女士说,二楼寄养区无视频监控,不排除因为商家没开空调致球球中暑死亡。刘女士认为,商家未对球球尽到保管的义务,起初提出5000元的赔偿是合理的,并否认了对商家进行网暴一事。

▲宠物店二楼寄养区域,球球曾在此处寄养。

刘女士还认为,廖女士无证据证明球球有心脏病,要确定这一情况,需拍心脏X光、彩超及验血,而当时宠物医院只拍了X光。

进展:双方表示已到法院起诉对方

宠物医院于7月19日开具的证明显示,经初步诊断,球球疑似扩张性心肌病死亡。

▲7月19日,宠物医院出具的证明。受访者供图

廖女士认为,刘女士夫妇夸大球球死亡的事实,通过小红书、抖音、美团等平台传播,而球球本身有心脏病,宠物医院的诊断证明及拍片结果也能说明狗狗的死因,对方的行为已侵犯其名誉权和隐私权,应赔偿其损失。近日,她已向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起诉刘女士夫妇,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并赔偿20万元。

对此,刘女士表示,她在社交平台上发布有关球球死亡的信息均是事实,不存在对廖女士的名誉权和隐私权的侵犯。相反,事发后廖女士网暴了她,侵犯其名誉权和隐私权,而且网友对事情有自己的判断能力,评论内容与她无关。

刘女士称,她已起诉廖女士,要求对方赔偿球球死亡的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费约1万元。如果廖女士起诉她侵犯名誉权和隐私权,她会反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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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戴昕明

校对 麦雪莉

责编 杨波

审核 胡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