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经小飞
桂林市兴安县的李女士(化姓)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某市公安局的“民警”,说李女士名下办理的银行卡涉嫌诈骗,还发给她一张“刑事逮捕令冻结管制令”。李女士为证明自己的清白,将名下33万元转到对方指定账户。近日,3名嫌疑人被抓获。
2024年4月中旬,家住兴安县界首镇的L女士接到“民警”来电,称她在长沙市办理的一张银行卡涉嫌诈骗200余万元。“民警”让李女士添加他的QQ,发给她一张刑事逮捕令冻结管制令,上面有她的照片和详细信息。对方表示,想要证明清白就必须使用手机完成一系列操作。李女士按对方要求下载了一个“安全防护”的App,对方通过QQ视频引导她输入银行卡号,并将卡里的33万元转到指定账户进行查证。
▲骗子发的虚假刑事逮捕令冻结管制令。警方供图
李女士完成操作后,发现联系不上对方才意识到被骗。
接警后,兴安县公安局反诈大队联合界首派出所对案件展开调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郑某、王某、封某。该局出动警力前往柳州、济南等地,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目前,3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网络办案,不会设置账户让当事人转账,凡是以各种理由要求转账至指定账户的,一定是诈骗;不要泄露个人信息和银行账户,不要点击陌生链接,不下载陌生App,不向他人分享验证码,更不要与对方使用屏幕共享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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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梁冰欣 丁春霞
校对 黄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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