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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户没交物业费,物业公司要撤离?回应来了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李俭芹

近日,一份《光明城市安和苑小区物业服务到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在社交平台热传,通告声称,上述小区安置房业主的物业服务“免费期”结束,占比七成的安置房业主不愿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无力垫资运行,或将撤离。5月13日,记者了解到,物业公司没有撤离,问题已在逐步解决中。

▲网上传出的通告。网友供图

通告是上海农工商旺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发出的。记者在该小区业主提供的通告上看到,该公司称,与农工商房地产(集团)广西明通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商)签署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于2024年3月31日期满,4月1日起,安置房业主需自行缴纳物业等费用。经多方沟通,安置房业主“大部分不愿意自行缴纳物业费”。

通告称,光明城市安和苑小区有业主2390户,安置房占比近70%,若物业费无法收缴,物业服务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5月13日,记者联系上旺都物业,该公司表示仍在服务,但拒绝接受采访。

记者了解到,安置在光明城市安和苑的村民主要来自南宁市良庆区良庆镇那黄村。该村副支书韦先生称,那黄村共有8000余村民,并组建了多个村集体公司,其中,归创美公司管的2437名村民安置在安和苑小区。

韦先生称,4年前,开发商跟创美公司签约,承包商铺20年,每年给每位村民补助1万元,并约定了承包期间物业费由开发商承担,目前还能再免16年。

争议发生后,上级管理部门介入协调。由于开发商还为安置户垫付了77元/平方米的公共维修基金,安置户要么自行承担物业费,要么承担公共维修基金。对此,创美公司开会表决,决定自行缴纳1.65元/平方米/月的物业费,但物业费从开发商支付的商铺补助中扣除。该方案作为三方协议,在有关部门的见证下,创美公司和物业公司已签字确认,但目前开发商还未表态,最近物业费确实处于欠缴状态。

韦先生说,他们已发函催收补助款,并希望开发商尽快解决好此事。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 钟亮 黄韵伊

校对 黄少华

责编 杨波

审核 胡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