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卢荻
去年11月,南宁的邹先生在号称“全球奢侈品服务平台”的寺库App买了两条牛仔裤,一条尺码不合,一条久久不发货,他提出退货、退款申请,但半年过去了,这两个订单无任何处理结果。
邹先生介绍,去年11月3日,他在该平台分两个订单买了两条范思哲的牛仔裤,共2100多元。半个月后,有一条裤子到货,他发现尺码不合适后,向平台客服提出换货,但一直没人对接,申请退货退款也一直无人回复。如今,这条裤子只能放在家里。另一条裤子因长时间不发货,他申请退款,至今也无人处理。
“实在太糟糕了。”邹先生说,这半年来,他多次打电话跟该平台反映,但客服一直称在处理中。前几天,他向寺库注册地北京12315投诉后,寺库工作人员跟他联系,询问他是否同意调货,邹先生坚持退款,然后没有下文了。
5月11日下午,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致电寺库服务热线400-677-0087,据客服人员称,邹先生的两个订单因人工处理,时间确实较长,后续会安排处理。记者欲进一步了解情况,对方说了一句“感谢您的来电,祝您生活愉快”便挂断了电话。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在黑猫投诉平台查询发现,近一个月内,关于寺库的投诉就有79起,其中大部分投诉其不发货不退款。另外,企查查显示,目前,涉及消费者起诉寺库的司法案件有800多个,同时,因寺库未能履行法院判决,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广东深宝(南宁)律师事务所王麒翔律师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对邹先生提出申请退货的订单,寺库应在邹先生提出退款退货申请后,将货款退回,邹先生将裤子退还。另一个不发货的订单,邹先生与寺库已构成买卖合同关系,在邹先生支付货款后,寺库应当履行发货义务,不发货也应退款。对于寺库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邹先生可通过法律程序起诉寺库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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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谭双梅 戴昕明
校对 黄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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