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易治平
5月11日,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相关文件,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上限、个人可贷款额度核定办法、申请贷款缴存时间要求及恢复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进行意见征求,意见征求时间截至2024年5月23日前。
文件显示,柳州拟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从50万元调整至70万元,此外对于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含)以上的借款申请人家庭,申请首套(借款申请人家庭无未结清住房贷款的,认定为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提高10万元。符合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家庭可且仅可享受一次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的政策。
在个人可贷款额度核定办法方面,拟调整为个人可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x缴存余额倍数x缴存时间系数+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x缴存余额倍数x缴存时间系数。缴存余额倍数从6倍调整至10倍,缴存时间系数按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确定。同时,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时间要求方面,应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也由此前的12个月(含)以上缩短至6个月(含)以上。
此外,此次的文件还对许多人关心的异地公积金贷款申请一事进行调整,拟恢复该项业务申请。据此前通知显示,柳州自2018年1月22日起便暂停受理异地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但文件对于异地贷款申请人及所购房屋进行了限制。其中,借款申请人为广西区内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所购房屋为柳州市辖区(含五县)新建现售商品房、二手房;房屋购买时间在通知发布后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
此外,购房者在办理异地贷款申请业务时需注意,新建现售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认定,二手房以获得不动产权证书时间认定。广西区内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人通过办理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购买住房的,该中心不受理该住房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申请。此外,该内容拟执行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有需求的购房者也需尽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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