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黄俏华
4月30日,梧州市出台《梧州市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的若干措施》,涉及购房补贴、以旧换新、加大房地产开发投资和销售力度等多个方面。
购房补贴方面,2024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在梧州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网签合同登记备案及契税缴纳的个人,按其已缴纳契税金额的50%给予财政补贴;购买新建车位的,按其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购买新建商铺、写字楼等非住宅产品的,按其已缴纳契税金额的50%给予财政补贴。
同时,梧州市支持“以旧换新”。2024年4月1日至12月31日,该市将组织在售优质楼盘向购房者提供商品住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服务,对参与卖旧买新活动的市民,分别给予卖旧房、买新房契税补贴和个人所得税退税;大力推行二手住房“带押交易过户”,促进一二手住房联动交易良性循环。
对于实行国家统计联网直报的入库房地产开发项目,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季度销售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开发公司营销团队3万元奖励;季度销售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开发公司营销团队5万元奖励;季度销售面积在12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开发公司营销团队8万元奖励。对城市形象提升有重要贡献的房地产项目,按“一企一策”给予开发企业奖补。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 梁冰欣
校对 李凝
责编 杨波
审核 胡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