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程浩楠 文/图
近日,在南宁市安吉大道云星创客园小区7号楼业主群,业主韦先生和几名业主对负一楼应急照明费用进行质疑,结果韦先生被物管移出群聊。4月29日,该小区物管就此做出回应。
4月25日,创客园小区7号楼一名业主在业主群里称,“五一”前可实地跟物管对照费用支出,有时间的邻居可一起约物管先解决费用真实情况,然后再解决电费电损问题。接着,韦先生在群里称,其实他怀疑公摊电费数据造假,他在负一楼没见到应急照明灯,而公摊电费明细有这项。随后,另一名业主称自己记得地下室之前一直不能用,也觉得应急照明灯费用挺奇怪。
▲多名业主在业主群里质疑相关费用。手机截图
之后,韦先生在群里@创客园物业服务中心,称物管应对这些问题认真作答,并质问为何负一楼没有应急灯却要收取公摊电费等。后来,韦先生被“创客园物业服务中心”移出群聊。
▲业主韦先生被物管人员移出业主群截图。
4月29日上午,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来到创客园小区7号楼看见,负一楼有配电房,通道里有几条长条灯亮着。该小区物管人员表示,7号楼负一楼确实有照明灯,方便配电人员管理配电房、设备检修等,如果业主对地下应急照明费用有疑问,可派代表和技术人员一起去现场查看。
▲7号楼负一楼的照明灯。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 程浩楠摄
对于韦先生被“移出群聊”的问题,小区物管人员表示,韦先生在群里发布了一些与事实不相符的言论,有误导其他业主的倾向。物管人员在群里进行了解释,并让他现场进行核对,但他不听,继续不断质疑,“乱讲话,浪费服务资源,只好暂时让他退出群聊”。如果韦先生愿意,他还可以再次进入业主群。
针对此事,南国法援公益律师刘凯中分析称,如今,业主群成了物管与业主之间沟通的重要渠道,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业主群管理的有关问题。如果物管主要通过业主群发布相关服务信息,被踢出业主群的业主的相关知情权就被剥夺了;如果除了业主群之外,物管通过其他途径发布服务信息、通知等,被移出群聊的业主的知情权得到了保障,那么“移出群聊”的做法在法律上不会产生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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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唐海波 黄韵伊
校对 麦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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