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黎伊玮 文/图
4月25日是我国第38个“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今年的宣传主题为“共同行动 接种疫苗 为全生命周期护航”。记者走访南宁市部分预防接种单位看到,不少市民带着孩子来接种疫苗。
▲医生给孩子接种疫苗。
免疫规划疫苗可免费接种
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所副所长(主持工作)、主任医师邓秋云介绍,我国疫苗分为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免疫规划疫苗是指居民应当按照政府的规定接种的疫苗,可以免费接种。非免疫规划疫苗是指由居民自愿接种的其他疫苗,需自费接种。
根据国家部署,广西从1978年开始实施计划免疫,由最初的“4苗防6病”发展到现在的“14苗防15病”。邓秋云表示,目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灭活疫苗、脊灰减毒活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腮风疫苗等14种疫苗,可用于预防乙型肝炎、结核病、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风疹、腮腺炎等15种传染病。
“非免疫规划疫苗属于自愿、自费接种,但对于保护人们的健康同样重要。某些传染病比如流感、肺炎、水痘、狂犬病等,也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威胁,通过接种相应的非免疫规划疫苗,能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邓秋云说。
预防接种证应及时办理
4月25日上午,在南宁金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名带着宝宝来接种疫苗的家长告诉记者:“我孩子满3个月了,已经办理了预防接种证。我们之前预约了打疫苗,今天就带孩子来了。”
▲4月25日上午,南宁金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一名带孩子来打疫苗的家长在进行信息登记。
据悉,《儿童预防接种证》是儿童预防接种记录的重要凭证,也是儿童入托/园、入学的凭证之一。
邓秋云提醒,宝宝出生时,其出生医院产科协助办理预防接种证。如果由于其他原因没有及时办理,则需要在出生后1个月内由家长到居住地接种单位为宝宝办理。若遗失预防接种证,可以到现居住地接种单位根据信息系统记录补办。
流动儿童又该如何接种疫苗?据介绍,我国对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实行属地化(即现居住地)管理,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受同样的预防接种服务。对于在暂住地居住小于3个月的流动儿童,由现居住地接种单位提供预防接种服务,并如实记录接种信息。在暂住地居住大于或等于3个月的流动儿童,由现居住地接种单位负责预防接种并迁入或建立预防接种档案,纳入常住儿童管理与评价,无预防接种证者需补办预防接种证。
疫苗接种有禁忌
如果已经预约了接种疫苗,但是孩子感冒发烧了,还可以接种疫苗吗?针对儿童接种疫苗的禁忌,邓秋云表示,一般来说,如果儿童正处于发热、严重皮疹、急性传染病、重症慢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均不能接种疫苗,待身体完全康复或慢性病处在较长的稳定期时,可根据情况考虑接种疫苗。
邓秋云提醒,儿童接种疫苗前后,家长也有一些事项要注意:
• 接种前,家长要让孩子休息好,避免剧烈运动,给孩子穿上宽松易穿脱的衣物,适当进食,避免空腹接种;携带好孩子的预防接种证;应如实主动向接种医生提供孩子近期的健康状况,包括患病情况、用药情况等。
• 接种后,需要带孩子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如无异常方可离开接种现场;应保持孩子接种部位的清洁和干爽,注意观察孩子的反应,若出现低烧、哭闹、拉肚子、食欲下降、皮疹、注射部位红肿、硬结等现象,一般无需特殊处理,2至3天可自行缓解。如果相关不良反应未能有效缓解需及时就医,以免延误治疗。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 钟亮 丁春霞
校对 黄少华
责编 唐海波
审核 胡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