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王斯 黎莹遐
电动自行车方便、快捷、环保,已进入千家万户,同时,其火灾安全风险隐患备受关注。为系统解决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近日,广西消防救援总队联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公安厅等7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通行、充电、回收等环节形成有效监管合力。
生产环节上,《通知》指出,各地要压紧压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推动生产企业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国家标准和规定,从源头上防止篡改。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在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出厂检验等出厂前各关键环节严格把关。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牵头开展对认证机构和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严查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CCC认证要求生产、产品与认证证书不一致、冒用认证证书等行为,避免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车辆流入市场。
在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上,《通知》指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整治销售环节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违法行为从严整治。深入开展生产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整车及蓄电池质量监督抽查,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的监管,加大对车速限制、整车质量、蓄电池及充电器电气安全性能等重点项目抽查力度。
《通知》要求,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要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制度,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力度,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通报在执法及事故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涉及非法改装、违法生产销售等问题。住建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做好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救援机构要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火灾调查工作“一案双查”。不仅查事故原因和直接责任,还要查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的生产、销售、维修等全链条相关企业的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回收环节上,《通知》要求,各地生态环境、工信、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重点对快递、代驾、外卖等配送人员的电动自行车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明确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回收标准,从严加强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拆解回收过程的安全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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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钟亮 邱晨
校对 黄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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