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记者从广州花都公安获悉,近期,广州市花都区公安分局开出首张“违反反恐法被处罚款的罚单”,辖内某酒店被罚10万元。
近期,花都警方依法对辖区各酒店、旅馆开展日常检查,发现在花都区三东大道路段的某酒店存在不按规定如实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情况。
而该酒店在不久之前就因不按规定如实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情况,被花都警方根据《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一条以及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责令改正。
在最近的这次检查中,该酒店是在公安机关下达整改通知后再次发生违法行为,属拒不改正。根据《反恐怖主义法》第二十一条以及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花都警方决定给予该酒店罚款10万元、两名相关负责人分别被罚款1000元的处罚。
这是自《反恐怖主义法》实施以来,花都区公安分局开出的首张“违反反恐法被处罚款的罚单”。
警方提醒,对住宿旅客进行实名登记、执行住宿实名制是酒店、旅馆经营者应尽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各单位要加强对从业人员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认真查验住宿人员身份证件,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
同时,广大住宿旅客,在办理住宿登记时要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积极配合酒店、旅馆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查验、住宿登记工作,遵守各项安全制度要求。
编辑 戴昕明
责编 唐海波
审核 胡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