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唐晓燕
旅游预订酒店支付1.2万多元,未能出行申请退款遭拒,游客诉至法院。阳朔县人民法院福利法庭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多番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1月25日,西安游客谢女士寄来锦旗表达感谢。
2023年8月,西安的谢女士在一平台预订了桂林“5日4晚自由行”产品,其中,支付阳朔酒店住宿费用12592元。后因同行人员患病无法出行,谢女士欲申请退订。然而酒店告知她,预订时有明确说明,该订单不可取消,如未实际入住将全额收取房费。谢女士多次联系订单平台取消订单,均未成功;她多次与酒店沟通,酒店方也表示不退款,但可以以送抵扣券方式作为补偿,谢女士则坚持要求退款。
2023年12月,谢女士一纸诉状将酒店诉至法院,要求酒店退还费用12592元。
收到材料后,法庭与双方当事人联系了解详情,倾听双方的诉求。经过初步了解,被告酒店有意愿进行调解,但双方诉求差距较大。考虑到原告谢女士家在外地,为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法庭决定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处理该案。最终,在法庭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酒店方面补偿旅客同等价值代金券。
2024年1月中旬,原告谢女士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至此,这起纠纷圆满解决。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 郭燕群 戴昕明
校对 黄少华
责编 唐海波
审核 胡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