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知名演员王劲松注册小红书已有月余,个人简介中写道“分享生活爱好,不推广不宣传不带货”,此前发布的内容基本是分享日常,和网友们的互动不算密切。
1月13日起,陆续有网友发帖表示自己因为使用了王劲松的照片当头像而被私信要求“请更换本人肖像的头像!”“你的发言我从不回复,你自己去找原因。”此外,在评论区中王劲松也回复了一些使用其照片做头像的网友,要求网友不要使用自己照片做头像,此外还回复一位网友“CP粉远离,不需要”。
1月17日,#王劲松要求粉丝不要用他的照片当头像#的词条冲上热搜,再次引发公众关注。
据媒体报道,一位关注王劲松的网友透露,“他都快六十岁了,理解不了互联网这些东西也很正常吧。”
根据《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此外,《民法典》第1020条还规定了不构成侵犯肖像权的情形: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实施新闻报道;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展示特定公共环境;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等情况下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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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谭奕(见习)
责编 唐海波
审核 胡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