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赵敏
1月5日,湖南郴州市北湖区第16幼儿园的一名家长在社交平台发视频称,幼儿园老师不给3岁女儿吃午饭。经南国早报报道后,此事引起了涉事幼儿园和辖区教育局的高度重视。(点击查看此前报道)
▲视频截图。
1月6日下午5时许,涉事幼儿园的张园长致电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称,幼儿园已跟家长沟通,并通过监控视频给家长作了解释,目前双方已达成和解。“就在眼皮底下我们都没发现,我们内心也很愧疚。”张园长说。
7日中午,家长黄女士告诉记者,6日下午1时多,湖南郴州市北湖区教育局一名副局长带着涉事幼儿园园长、老师等人来到她上班的地方。幼儿园老师当面向黄女士道了歉,并提出退回双倍的费用,但她只要求园方退回缴纳的费用,最后园方也如数退了钱。
黄女士表示,目前自己已删掉发布在社交平台上的视频,接下来会给女儿另找幼儿园就读。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 杨波 肖海燕(见习)
校对 黄少华
责编 唐海波
审核 李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