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截图。
《办法》提出,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采取分级评分法,基准分为100分,相关分值在年度考核方案及细则中明确。考核结果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四等四个等级。
《办法》明确,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健全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情况、依法查处案件情况、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成效以及人民群众满意度等。
点击查看:关于印发《广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编辑 肖海燕(见习)
责编 唐海波
审核 胡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