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郭燕群/文 邹财麟/图
还没有小区业委会的,满足3种情形之一,可以成立物管会;劳动仲裁文书可以电子送达……11月24日下午,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对法规中上位法已修改,不适应广西发展的内容进行修正。
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
3种情形可成立物管会
由于种种原因,很多地方都存在“业主大会成立难,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难”的问题,而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是对业主自治机制的探索和补充,承担着“临危受命”保障小区物业管理有序进行的角色。
为解决广大业主的急难愁盼,这次修改,新增了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物管会的制度设计。
比如,明确了可以成立物管会的3种情形: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但因各种原因未成立的;业主大会成立后,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有前述3种情形之一,街道办或乡镇政府可以组建由业主代表、居(村)民委员会代表等组成的物业管理委员会。
同时明确,物管会是临时机构,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事项,推动符合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待小区业委会成立,物管会将停止履行职责,并在十日内与业委会办理移交手续。
▲根据新条例,一些未能组建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可通过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形式来决定物业管理事项。
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
仲裁文书可电子送达
现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规定,仲裁调解书、仲裁裁决书不适用电子送达方式,仲裁文书公告送达期限为60日。
这次修改后,参照2021年新修正的民事诉讼法,对送达方式的表述调整为,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可以通过电子方式送达,同时将冲裁文书公告送达期限缩短为30日。
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边防治安管理条例》
2项许可由审批改为备案
依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决定,这次修改,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边防治安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出海船舶户口核发”“出海船民证核发”等2项行政许可事项,由审批改为备案,并根据机构改革实际,调整相关职能部门的名称。
▲8月16日,北海侨港的船只出海捕鱼。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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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谭双梅 梁冰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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